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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是2003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综合性鉴定机构。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已开展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临床鉴定、法医精神病鉴定、文书鉴定、痕迹鉴定、声像资料鉴定、司法会计鉴定、建筑工程造价鉴定等八类司法鉴定工作。本所是目前广东省鉴定门类最多的鉴定机构,已入选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》、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》等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,是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团体会员。   本所现有高中级执业司法鉴定人61名,其中具高级技术职称的鉴定人44位,中级技术职称的17位;有国家资质认定、实验室/检查机构认可国家级评审员4名,辅助人员21人。   本所现设有:法医鉴定室、文书鉴定室、痕迹鉴定室、声像资料鉴定室、司法会计鉴定室、建筑工程造价鉴定室、质量管理室、办公室。各专业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、先进的专用仪器设备用于司法鉴定工作。   本机构可受理司法机关、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律师事务所及公民的委托,开展司法鉴定工作。自2005年国家认可委开始开展能力验证工作以来,本所于2005年、2006年、2007年、2008年、2009年,连续5年参加有17项司法鉴定能力验证,验证结果均为“满意”。   建所以来坚持科学、客观、独立、公正、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。案件来源渠道较广,地区分布于本省市、县及广西、湖南、海南、江西、山东、重庆、香港、台湾等地区。   本所一直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,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鉴定环境,规范执业行为;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、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,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,鉴定队伍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和高水平的专业知识。   所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,认真执行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,严格遵循《检查机构认可准则》和《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(试行)》,狠抓质量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,严格各项程序的运行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服务准则,以提供优质、高效的鉴定服务,保障司法与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宗旨;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为执业的原则;以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公平竞争的原则;以科学、客观、独立、公正为实施鉴定的原则;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,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,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各界排忧解难,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。